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9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暂定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前将答辩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申请学位研究生材料(答辩材料、学位论文等),于6月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学位材料提交校学位办。
3、校学位办抽查
格式、学术不端抽查及反馈:2019年6月6日-14日
图像采集统计及反馈:2019年6月6日-10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2019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于2019年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档案材料制作和下发。
二、具体要求
1、提交校学位办申请材料包括:
纸质: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pdf版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
2、论文格式及学术不端抽查后,各分委员会认真组织学生修改论文,按时重新提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各学院指派人员协助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发工作,主要包括:证书照片粘贴、盖章和相关领取,以及组织好证书发放、材料存档工作。
4、材料提交地点:校部304(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耿宁宁,电话:2549623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