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3月28日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经过公示后,如无异议,可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本次学位证书和在学档案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本人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可参考附件格式);
2. 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代领委托书,见附件1;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证书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参考模板,附件2;
注:相关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办理。
二、时间安排
1. 集中领取时间:2019年5月8日9:00-11:00。
2. 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中央校区校部304室)。
三、其他事宜
1.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024-25496236(耿老师)、024-25496239(王老师);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