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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7月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6月21日 15:26  点击:[]

各专业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沈工大研教发[2016]18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覆盖”盲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

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授位的相关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由研究生院每年组织四次,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

现将2019年7月盲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盲审范围

在学校规定的培养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环节,经导师同意后,欲在2019年9月或12月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电子版上交至各专业学院,由各专业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二、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上交材料至学院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

学院上交材料至研究生院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16:00

学位论文送审时间:2019年7月5日-预计至8月5日

三、论文格式要求

1.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模版”排版,采用外审封面(见学位论文模板),论文格式为pdf,命名原则:

(1)博士:“10142_专业代码_10142学号_LW/ZPB”(LW/ZPB是论文/自评表的拼音首字母,选择其一,不要更改)。

例如,学号B2012009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生,上交论文与自评表命名为:

论文:10142_080200_10142B2012009_LW;

②自评表:10142_080200_10142B2012009_ZPB。

(2)硕士:“10142_专业代码_10142学号_LW”(LW是论文的拼音首字母,不要更改)。

例如,学号201610009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生,上交论文命名为:

论文:10142_080200_10142201610009_LW;

2.相关信息回避要求:论文中须隐去作者本人、指导教师及同课题组人员的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统一用“***”代替;

3.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论文与自评表(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只需提交学位论文。

4、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送审汇总表(见附件2),需严格按照汇总表填写说明填写,避免由于格式填写不规范而无法上传。

四、其他说明

1.保密论文请先进行脱密处理,然后再上交至各专业学院。

2.学生上交论文后,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规范性审核(主要审查是否回避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至研究生院。

 3.此次盲审采用教育部平台送审,盲审结果与评阅意见返回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反馈至各专业学院,学生收到评阅意见后请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

4.答辩材料中所需评阅书由各学院统一打印。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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