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 、MEM、MPAcc专业硕士学位项目是学校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特别是辽宁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管理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为更好地规范MBA、MEM、MPAcc专业硕士学位项目管理,扩大办学规模,保证培养质量,调动办学学院积极性,特制定我校关于MBA、MEM、MPAcc专业硕士学位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MBA、MEM和MPAcc专业硕士学位项目。
第二条 学校设置MBA、MEM、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其职责分别是对MBA、MEM、MPAcc项目教育、教学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决策。
第三条 管理学院设置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时下设MBA教育中心、MEM教育中心、MPAcc教育中心。三个教育中心对外是学校二级机构,对内是隶属管理学院的内部机构,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领导。
第四条 管理学院负责MBA、MEM、MPAcc的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及复试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学生日常管理、学费收缴、职业发展与就业、校友会及“联合会”工作等。
第五条 管理学院负责MBA、MEM、MPAcc培养全过程的组织与质量建设工作。包括:培养计划制定和培养方案拟订、课程安排与考核,导师遴选、兼职和外聘教师管理、师资培训,课程建设与改革、实践活动、案例库建设和专题调研,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组织及实施,授位信息初审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 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包括MBA、MEM、MPAcc在内的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发展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对MBA、MEM、MPAcc师资、课程和教材建设、学位论文等培养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并对其质量提升进行监督。
第七条 研究生院统筹MBA、MEM、MPAcc教育工作。审定MBA、MEM、MPAcc招生计划,组织复试、调剂及拟录取,审批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监管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上报授位信息,指导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生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负责MBA、MEM、MPAcc教育质量的监督、巡查、评估、研究、建议等工作。
第九条 管理学院经学校批准,设置专职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兼职人员。
第十条 MBA、MEM、MPAcc学费收缴标准由学校确定,MBA、MEM、非全日制MPAcc的学费总收入由学校和学院按4:6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 全日制MPAcc教育教学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第十二条 划拨到管理学院经费主要用于支付MBA、MEM、非全日制MPAcc的各类课酬、论文指导费、课程建设费、师资培训费、专家讲座费、面试及素质拓展费、移动课堂和企业实习、实践及实训费、教学过程质量检查等有关经费和教学条件建设费、学生活动费、兼职管理人员工资、日常管理经费、学位点建设、优质绩效奖励、学院发展等。优质绩效奖励不超过学院分配总经费的30%。
第十三条 MBA、MEM、MPAcc教育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政策与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涉及的各类酬金支付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
2:沈阳工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教学指导委员会
3: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指导委员会
4: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学指导委员会
5: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指导委员会
6: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1: 沈阳工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
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委 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副校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
委 员:教务处处长
学科学位处处长
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后勤处处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PAcc教育中心主任
行业专家2人
附件2: 沈阳工业大学会计硕士(MPAcc)
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 任委 员: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MPAcc教育中心主任
委 员:教务处处长
经济学院院长
文法学院院长
外国语学院院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PAcc教育中心副主任
管理学院副院长
行业专家2人
附件3: 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 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副校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委 员:教务处处长
学科学位建设处处长
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行业专家2人
附件4: 沈阳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
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 委 委员: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
委 员:教务处处长
研究生院副院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管理学院副院长
经济学院院长
文法学院院长
外国语学院院长
行业专家2人
附件5: 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
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 委员:校长
副主任委员:副校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
委 员:教务处处长
学科学位建设处处长
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行业专家2人
附件6: 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
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 委 委员: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管理学院院长
委 员:教务处处长
研究生院副院长
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MBA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
管理学院副院长
经济学院院长
文法学院院长
外国语学院院长
行业专家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