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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 暂行管理规定

2017年10月22日 16:15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及《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专业实践环节质量,规范专业实践环节的安排、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一、专业实践的目的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实践目的是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在双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将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实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和科技攻关中出现的问题,为企业生产服务。

二、 专业实践的内容及方式

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包括: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生产实践(科技攻关、科技创新等),撰写实践报告,以实践内容为背景的学位论文研究等。

专业实践的形式应包括:校企共建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内的实践工作;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工作; 学院(系、所)的大型实验室(含中心)和实践基地工作;导师、学院认可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

三、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1.时间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应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含撰写实践总结报告以及与实践内容相关的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但进入企业时间不少于半年);

2.指导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双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践以及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双导师应定期就学生培养问题进行沟通,其中企业导师应重点承担起学生专业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及实践、实验的指导工作;

3.纪律要求:学生参加实践期间须遵守实践单位相关规定,服从双导师安排及指导,定期向双导师汇报实践情况,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校相关部门履行注册手续,与校内学生管理部门及所属专业学院保持沟通和联系。

四、工作程序

1.进入专业实践环节的学生在两周内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书》,经双导师审查同意后,报所属专业学院;

2.专业学院对学生实践计划进行审查,合格后将本学院学生专业实践安排报研究生学院备查;

3.学生在企业参加专业时间结束后,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4.双导师根据学生实践过程表现及实践报告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

5.专业学院根据双导师评语及综合成绩,汇总出成绩单,录入系统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五、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提起生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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