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获得“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项目(附件1)。
二、提交材料
1.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结题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 完整的研究资料、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各专业学院于2018年4月11日11:00将本学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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