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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09:39  点击:[]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对“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项目进展及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获得“2017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的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培育基金专家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主要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中期检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检查流程

1.项目承担人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中期检查表》,报所属专业学院;

2.专业学院汇总整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召开中期检查报告会对项目进展及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承担人需到场项目进展具体情况进行答辩,包括:

1)承担人自述项目进展情况(需准备PPT3-5分钟)

2)专家提问(3-5分钟)

4.专家组最终审议,确定是否继续资助;

5.研究生院院长审批,拨付剩余资助款项。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未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报告、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或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缓拨经费并要求申请人予以纠正;

2.对于情节比较严重的,将停止资助,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对于项目发展势头良好,确认具有潜力的项目,可以适当追加资助。

五、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各专业学院于201841111:00将本学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耿宁宁;联系电话:25496236

2.中期检查报告会拟定于20184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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