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更好地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营造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及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原则
1、省级示范基地遴选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2、申报省级示范基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须为省内的企事业单位。
3、优先支持各高校建设服务全省县域经济主导产业或领军型企业发展的省级示范基地。
4、已获批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辽宁省研究生实践基地的需重新申报。
二、遴选流程
1、培养单位申报。各单位填写《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及《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耿宁宁。
2、学校评审推荐。学校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组织评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其他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所有在建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均需填写《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即其他未申报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仍需统计本学院所有在建联合培养基地信息。
附件:1.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书
2.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