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强化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规范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学校办学声誉,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使研究生教育与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现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管理提出具体实施办法,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导师队伍建设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7]72号)、《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7]71号)相关要求,规范硕士生导师遴选和博士生导师聘任及管理工作,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适应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大、质量提升的要求,建设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强实践指导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专兼职指导教师队伍。
1.实行导师队伍团队化。突出导师团队在研究生指导中的主体性,导师团队组成人员要结构合理,研究方向要符合学科内涵、具有稳定性;学院对研究生指导由导师指导逐渐过渡到导师团队指导的模式,提高导师团队分配招生计划的力度;明确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第一责任人,导师团队负责人是团队研究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完善对研究生指导,发挥团队集体指导的作用。
2.导师队伍的梯队建设。通过培养、支持优秀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充实指导教师队伍,扩大导师队伍规模,以适应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对导师数量的需求。
3.导师培养能力的提升。通过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参与企业实践锻炼以及国内外交流等方式,提升导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条件的学院应积极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境外学习及进修,提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国际化视野。
4.校外导师规范化管理。校外导师指导学生,须配备校内导师,切实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加强校内外导师沟通,建立沟通长效机制。
5.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制度。逐步实行导师资格与导师聘任分离机制,强化导师进入-退出机制。对于不能很好履行指导职责的指导教师,学院可在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做出停止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决定。
6.学位点责任教授制。各学位点设置学位点责任教授,由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担任,学位点责任教授负责对本学位点学位论文质量把关,对于学位论文能否提交答辩具有一票否决权。通过学位点责任教授制,强化学位论文质量,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为学校学科建设长远发展及研究生教育总体水平的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学校支持有条件的博士点学科进行学位点责任教授制的先行先试。
二、课程建设及教学梯队建设
以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为依据,高度重视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
1.科学设计课程分类
分类培养:继续贯彻学术型和应用(专业)型分类培养原则,合理化课程体系设置,满足不同类型与层次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
分类课程:鼓励按照一级学科设置课程,适度增加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实践类等课程,纳入学科前沿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突出人才分类培养,构建差异化的模块课程。
2.统筹优化课程教学
合理规划:各一级学科下建设1-2门精品课,全校重点培育5-10门省级以上精品课。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行精品课线上、线下教学,探索符合校情的网络在线课程,丰富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源与学习形式。
组建团队:探索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强化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学整体质量。保证教学团队梯队人员结构、知识水平与职称结构,满足教学团队良性发展。
3.丰富完善课程教学
学分互认:激发研究生学习兴趣,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探索开展校际学分互认并加强课程教学服务平台建设。
课程教学监督评价: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监督与评价,完善评价标准及研究生教学评价监督长效机制,保证研究生课程教学效果,优化课程建设。
个性课程:导师团队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及课题选题差异,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为课程学习、课题研究等提供研究导向和基础支撑。
三、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各学院及学科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督促指导教师帮助学生完成选题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题报告会,各学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开题时间适当前移。
指导教师作为学生选题和研究内容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学生选题工作认真把关,帮助制定详细的课题进度计划。
开题报告实行开题评审组组长负责制。开题评审组组长对学位论文开题过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开题评审组成员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每一名研究生课题的论证。开题评审组应从以下几方面对开题报告内容进行重点把关:
1.参考文献数量和质量:学校对开题报告中参考文献数量进行了量化规定,各学科制定的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学校标准。开题报告引用的文献应确实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且体现研究内容最新进展,要求学生对所引用文献进行认真阅读并深刻理解,不允许在开题报告中对参考文献进行简单罗列。
2.课题内容是否与学科内涵相符:开题评审组应对课题研究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课题研究内容与学生所属学科、研究方向的一致性做出结论。
3.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工作量及创新点:开题评审组应对学生选题的来源及意义作出认定,确认学生选题是否具有研究价值;对学生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否得当做出评判并给出合理建议;对论文研究内容的总体工作量及创新点能否达到相应学位论文标准做出预判。
4.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开题评审组应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实践性、应用性作出认定,确认其学位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
四、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重要性,从导师自查、学院专家组检查等环节对学位论文进度、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学科内涵的一致性、课题研究工作量等方面严格把关。
实行研究生中期淘汰机制。依据学校规定,对因各种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环节,或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实行退学处理。
学院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与开题评审组成员一致,以便于对学生论文工作的跟踪、监督和指导的高效性、正确性。
五、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答辩基本环节包括:导师审查→预答辩→评阅(含盲审) →答辩。学院根据上述答辩基本环节,合理设计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规范性审查。
1.充分重视并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工作,除指导教师需要回避的环节,预答辩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吸纳开题评审组成员及中期检查专家组成员参加。
2.加强各层次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审查,保证答辩资格审查的严肃性。各学科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提高在学研究成果标准,但须提前告知学生。
3.加强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管理,学校在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前提下,提倡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学位论文的盲审评阅工作。
4.学位点责任教授负责论文的学术水平把关,未通过学位点责任教授审查的论文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后续答辩流程。
5.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来自行业或企业的同行专家参与。
6.充分发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审查力度,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7.加强学位论文存档材料工作管理,保证学位论文材料存档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六、优秀论文培育工程
学院应在学校优秀论文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制定鼓励政策,加大推进力度,自主实施优秀论文培育工程,批量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有计划、分步骤地培育一批校级及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提供支撑。
七、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学校成立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依照《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工作条例》开展研究生教育监督、巡查、评估、研究、建议工作。
2.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依据学校文件要求,学院设置研究生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生院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全过程实施质量监控,正确区分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
4.学院应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框架内,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质量保障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确保研究生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八、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
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及管理队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探索研究生教学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模式。打造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程,积极开展网络化教学和学分互认制的探索,吸纳研究生教学的全新理念。
九、基地建设与联合培养
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拓展办学空间,实施科教协同,产学结合,通过加强与企业及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依托实际课题,开展多种渠道的研究生联合培养,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实践基地,深化校企(院、所)的广泛合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实践基地,将基地建设和联合培养作为常态化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及联合培养项目。
十、立德树人及科技创新
坚持立德树人,全方位的开展内容丰富、方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理论研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学术道德教育,通过建章立制、学术道德宣讲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术道德氛围,强化导师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学术道德意识。
通过组织、参与科技创新竞赛,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创新思维的热情和活力,提升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