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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 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21日 16:35  点击:[]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辽教电[2018]23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根本,以立德树人为首要职责,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身心育人,以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为己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行事,为建设立足辽宁、辐射全国、以工为主、特色突出的区域一流大学,形成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三、基本素质

研究生导师应具备如下基本素质:

1.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德育为先。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传授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崇高的思想理论,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3.具有担当的大局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承担起培养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

4.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育人先育己,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紧迫感,努力适应现代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发展需求,努力践行教育者的职责和使命。

5.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在科研活动中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将学术道德教育与研究生培养环节相结合,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工作朴实正直、言行一致,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

6.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如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谦虚豁达、甘于奉献。具有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拓展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提升指导能力。

7.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有坚实宽广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熟练掌握本学科的学术研究理论、方法,深入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动态,对所研究领域具有科学独立的见解和创造性工作。

8.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生管理、学位授予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 具体职责

1.教育研究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教育研究生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履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学生维护祖国统一,防范抵制不良思潮侵蚀,弘扬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3.教育研究生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正确认识中国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和国际形势,正确认识青年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倡导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与祖国同行、让青春无悔。

5.引导研究生增强社会责任感。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和奉献社会中实现个人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

6.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培养研究生自觉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树立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抵制一切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学术道德涵养。

7.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为每名研究生制定全面、科学的个人培养计划,努力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条件,确保培养计划的具体落实和按期完成。

8.负责研究生课题方向、内涵、完成水平的指导和把控。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全过程的指导、育人。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确保学位、学术论文的完成质量和水平。

9.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选择,积极做好用人单位推荐、促进研究生就业,鼓励研究生到国家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就业。

10.负责对研究生的考核考评。根据学校规定做好对研究生评优评奖、提前毕业、硕博连读、“三助”岗位申请等进行严格把关和推荐。在研究生日常表现、毕业鉴定等各种评价中,对其政治思想和学业表现进行如实、客观的评价。

11.加强对研究生学术氛围的营造。指导研究生及时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开展学术前沿专题研讨,跟踪学科前沿,开拓学术视野,扩展学习空间,营造和谐向上的学术环境。

12.加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以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和个性化、特色化培养为目标,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竞赛、科研项目研究和专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潜力。

13.加强对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寻求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合作,在培养过程中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借助联合培养单位科研技术优势,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水平。

14.加强对研究生学术上的定期指导。要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来指导研究生,与其交流沟通,定期检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等活动,定期听取研究生的阶段性学习或研究工作汇报并形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培养工作中的问题。

15.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深入研究生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状态,重视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压力,对于发现的情况能够及时解决、与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沟通。

16.加强对研究生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学生因病(事)请假、出差、校外实习、出国交流、延期、休学、退学等事宜应认真了解情况后进行审批,做好研究生外出的安全教育。对学生无故旷课、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学院或学校进行处理。

17.加强对研究生的课外教育。积极参加研究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学术道德教育、安全保密教育等活动,支持各级党团组织做好研究生党团工作。对因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组织纪律或心理健康等方面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终止培养的建议。

18.正确处理教学、科研任务与研究生全面培养之间的关系。尊重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的成绩、成果,处理好在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科研成果、科学研究的归属与署名等合法权益,努力建立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机制。

19.正确处理与研究生和谐发展的师生关系。教学相长、平等尊重,努力构建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欣赏、共同进步的新型师生关系。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损害学生合法权益、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

五、奖惩机制

1.学校制定《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实施方案》,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坚持学院评价、研究生评价和导师自我评价相结合,形成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体系。

2.学校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评价考评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鉴定、引导、激励和教育功能。

3.学校对师德师风优异、育人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导师,优先推荐评选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并在全校研究生工作大会上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广宣传优秀导师、优秀指导团队的成功经验。

4.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完成情况作为教学督巡重要内容,对不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特别是对研究生疏于教育和管理者,将根据学校相关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对由于失职而造成研究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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