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8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改项目工作依照《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参与人员为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学一线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立项及推荐
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组织申报,审核汇总后上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名额向教育厅推荐。省内高校联合申请的项目,占用第一申请单位的推荐名额。与“三省一区”高校(或省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不受名额限制。所推荐的项目不区分层次,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
三、有关要求
1.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高度重视立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2.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7月31日前填写《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项目《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Excel、Word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研究生院王鑫。
联系电话:024-25496239,18904042332
附件:
1.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