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及《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暂行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到相关企业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企业实践实习,完成实践环节,并形成实践报告。
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基本完成基础课程学习任务,进入实践环节。为确保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学院、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应高度重视实践环节的开展,做好实践内容确定、基地选择、企业导师选配、过程监督、考察考核等工作。
二、2016年9月24日前,各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完成《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书》的填报和审查工作,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导师的选配及企业导师信息录入工作。
三、学生在企业参加专业时间结束后,填写《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双导师根据学生实践过程表现及实践报告撰写情况写出评语并进行成绩评定;专业学院根据双导师评语及综合成绩,汇总出成绩单,录入系统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各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建设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暂行管理规定
2、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书
3、沈阳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