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度辽宁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201号)相关要求,具体事宜如下:
1.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以学科门类为单位,以部分高校为依托,充分发挥优势学科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2.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
进一步推进校所、校企合作,支持联合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平台。
3.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需求,鼓励行业、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上述各计划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并按照文件附件各项申报的具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2.原项目承担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报送至研究生院,项目名单及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2。
3.各单位请于11月8日前,按要求将各项目的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校部304),电子版发送研究生院耿宁宁。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4.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和信息表,详见附件3。
联系人:耿宁宁 联系电话:024-25496236
附件1:研究生教育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要求
附件2:2015、2016年辽宁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附件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