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为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仍采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审核,各培养单位须充分重视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硕士生导师遴选
1、硕士生导师、副导师的遴选条件及程序见《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7]72号)。
2、教师申请操作方法:
现任博、硕士生导师和校内新增硕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更新完善“教师信息”,点击“导师资格申请”,选择2017年,点击“添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学历类型选择硕士研究生,然后直接选择一级学科和研究方向,硕导资格申请即可。如需要删除,直接点击记录条,呈红色后,删除。
原则上只在某一级学科下申请硕士生导师,如特殊情况可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但须向该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跨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
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含专业学位硕士企业(实践)导师)资格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
申请硕士生副导师资格人员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本学科硕士生副导师资格审查表”。
3、学院审核操作方法
学院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核申请人信息是否符合硕士生导师条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导师遴选”内勾选记录“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点击“同步导师资格审查”即可将名单同步至“导师资格审查”内,在此页面进行审核即可将名单导入“导师计划管理”。
二、导师计划分配
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导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导师计划人数,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导师计划管理”内设置导师计划人数。
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内“导师研究方向管理”内点击“添加”,选择“2017年”、学院、专业后“查询”,勾选页面列出该专业研究方向及填写该方向下计划人数(方向计划人数不能超过导师计划总人数),“提交”,返回后,选择“2017”即可列出本年度计划招生的研究方向(学生在选择导师时同步显示)。
三、具体要求
1、各相关学院须做好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导师遴选与聘任工作。原有外聘企业(实践)导师,本年度继续聘任,不需填写申请表,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后汇总报至研究生院备案。
2、各专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本年度导师后,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汇总表”,同时上报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本年度导师资格审查与指导教师团队建设相结合,请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组织指导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团队,每个指导教师团队原则上不能低于3人。
4、以上材料请于9月1日前,纸质版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校部304)、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研究生院耿宁宁。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跨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内跨学科正导)
2、沈阳工业大学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外人员)
3、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硕士生副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内副导)
4、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5、《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