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现处于拟录取阶段,近期考生对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调档函等问题十分关注,现针对这些问题在此集中解答。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央校区)
(一)网上转接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已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1)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基层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院基层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包括机械工程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
(2)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党总支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校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接收纸质介绍信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未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以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沈阳工业大学xxxx学院”;我校在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党员需提供《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加盖转出党组织所属基层党委公章。我校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须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后交所在学院,请注意有效期,避免超期失效。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央校区)
原则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新生团员在入学时携带团关系转接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证由团员妥善保存,要有高中转出章)等材料(团员档案材料一般应随个人档案共同邮寄或携带)。没有任何相关团员证明材料的新生,不确认团员身份。学生本人到入团所在地开具丢失证明并补办入团资料,经核查,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对于升学的应届毕业学生团员,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辽阳分校)
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分网上转接和接收纸质介绍信两种情况:
(一)网上转接——适用范围:
1.转出党组织隶属于辽宁省委,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且在辽宁省内联网;
2.转出党组织已经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已与辽宁省接通;
具体操作为: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国共产党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委员会”。
(二)接收纸质介绍信——适用范围:
1.转出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2.转出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但未与辽宁省接通;
3.转出党组织隶属于辽宁省委且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但未在辽宁省省内联网;
具体操作为:
以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委员会”,具体去向为“石油化工学院/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化工装备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员同时需携带加盖转出党组织所属基层党委公章的《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在新生报到后,分校党委统一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请注意纸质介绍信的有效期,避免超期失效。
四、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辽阳分校)
(一)团关系线下转入
新生团员在入学时携带团关系转接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证由团员妥善保存,要有高中转出章)等材料(团员档案材料一般应随个人档案共同邮寄或携带)。没有任何相关团员证明材料的新生,不确认团员身份。学生本人到入团所在地开具丢失证明并补办入团资料,经核查,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委员会”。
(二)团关系线上转入
新生团员及时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线上团关系转入申请。
五、调档函
根据教育部录取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对所有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不能按时调档的非定向就业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纸质版调档函预计于6月底或者7月初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针对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办理调档相关事宜,学校预计于6月初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电子版调档函,其与纸质版调档函具有同等效力。
往届考生须在7月1日—7月30日期间自行携带调档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完成调档,并按照调档函中档案接收地址在开学前邮寄档案到我校;非本校应届考生,于毕业离校前将调档函交于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邮寄时间可以与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发送时间一致;本校应届考生,按照所在学院要求,将调档函提交给辅导员老师。
我校仅接收EMS或者以机要方式邮寄的档案,他人送交或以其他快递邮寄的档案,或未按照规定时间邮寄档案,学校原则上一律不予接收。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研招办024-2549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