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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点击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9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暂定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前将答辩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报校学位办备案。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申请学位研究生材料(答辩材料、学位论文等),于6月5日前将审查通过的学位材料提交校学位办。

3、校学位办抽查

格式、学术不端抽查及反馈:2019年6月6日-14日

图像采集统计及反馈:2019年6月6日-10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2019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于2019年6月21日前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档案材料制作和下发。

二、具体要求

1、提交校学位办申请材料包括:

纸质: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pdf版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

2、论文格式及学术不端抽查后,各分委员会认真组织学生修改论文,按时重新提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各学院指派人员协助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发工作,主要包括:证书照片粘贴、盖章和相关领取,以及组织好证书发放、材料存档工作。

4、材料提交地点:校部304(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耿宁宁,电话:25496236.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