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一进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分类化培养,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新增专业培养方案校级论证以及2024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微调工作。请相关学院依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沈工大校发[2025]143号)文件要求,开展本学院本学科(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新增须论证的培养方案:智能建造科学与工程学术型博士、低空技术与工程学术型博士、材料化学工程专业型硕士、国际工程与语言服务学术型硕士、科学实验用仪器设备领域定向培养博士、新材料领域定向培养博士,以及“两机”领域相关培养方案。
2.相关学院将新増培养方案以及需修订的2024版培养方案电子版于2026年4月2日前提交给研究生院陈炜。
3.研究生院将于4月中上旬开展专家论证并反馈意见。论证会时间另行通知,要求相关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参会。
4.论证会上要求新增专业就培养方案制定的整体思路、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课程体系设置以及在学科研成果要求等进行汇报;微调培养方案就调整思路和培养方案的主要调整内容进行说明。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