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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教学秘书:

本学期研究生期中考试定于2020年1111—11月15日(第12周)进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生可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内查询相关考试安排。其中,《自然辩证法概论》考试于11月15日12:30-17:00在图书馆五楼机房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学生所在学院承担监考任务。任课教师可以随堂组织考试考核,也可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出申请统一组织考试。学院教学秘书协调研究生院安排考试地点及监考任务,在系统内安排考试、发布考务。该项工作请于11月4日12:00前完成。

注意事项:

1、部分课程原上课时间可能与学生考试时间冲突,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要提前安排调课。

2、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实际考试情况统计学生答题用试题册数量,于10月30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到校部304研究生院统一领取。

3、考试试题由任课教师准备。试题应注明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考场记事、考试细则、命题纸任课教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以上考试所需材料如任课教师或学院不具备打印条件,可到研究生院培养科(校部304)打印复印。

(地址: http://yjsxy.sut.edu.cn/xzzq/pygz.htm )。

4、请所有考生携带学生证或者学生卡参加考试。

附件1  考试申请和考务安排方法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