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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点击量:[]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激励作用,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成果形式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规模结构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综合素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申报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 理论与实践结合,体现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2.示范性强,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成果应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3.每项成果参与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原则上每个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三、工作要求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学院要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等进行审查把关,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把好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关。

四、材料报送

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1);

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2);

3.反映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4.证明成果绩效的附件材料,论文、教材、著作、鉴定报告等(纸质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

材料2-4的命名为:学院名称_推荐顺序_成果名称_主持人姓名_材料名称(申请书、总结、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12月27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培养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鑫,25496239。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