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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度新增学术学位、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认定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30 点击量:[]

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安排,开始2027年度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认定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沈阳工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24]85号)、《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24]1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填报“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请表”(附件3)或“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5),并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导师名单进行汇总,并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填报“沈阳工业大学2027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6)或“沈阳工业大学2027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7),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2.各单位须根据学位授权点实际情况,制订本学位授权点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确定导师年度招生限额。将“202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和“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汇总表”(附件8),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导师名单及2027年度招生限额进行汇总,并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批准。

三、成果材料时间截点

本次博导遴选和认定工作中,支撑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认定和招生资格条件的各项学术成果、科技成果、科研项目等材料,涉及具体时间段要求如下:

1.近四年指2022年1月1日至今;

2.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

四、申报说明

1.申请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认定和2027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人员分别填写下列相关表格:

(1)申报新增学术学位博导基本资格的人员需要填写附件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申报2027年度学术学位博导招生资格的导师需要填写附件6,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申报2027年度超龄博导招生资格的导师需要填写附件10,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申报电气学院能源动力专业学位专博导师基本资格或招生资格的人员填写相关材料,并报送至电气工程学院苑老师,电话:024-25496713。

3.申报卓越工程师学院的校内博导需于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卓工学院王老师,电话:18722642306。

(1)附件3、4及附件6、7,纸质版材料完成签字即可,无需加盖公章;

(2)附件5和附件8电子版(Excel版),无需纸质版;

(3)附件10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申报卓越工程师学院的企业导师需于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2纸质版(扫描版)和附件13电子版(Excel版)提交至卓工学院王老师。

五、材料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11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下列材料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陈炜,电话:024-25496239。

1.附件3、4、6、7(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PDF版),纸质版材料由学院负责留存。

2.附件5、8(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Excel版)。

3.202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4.附件10(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附件:

校发相关文件:

附件1:沈工大校发[2024]85号《沈阳工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沈工大校发[2024]116号《沈阳工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申请新增学术学位/新增专业学位博导基本资格: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请表

附件4: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申请表

附件5:沈阳工业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基本资格审核汇总表

申请2027年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导招生资格:

附件6:沈阳工业大学2027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7:沈阳工业大学2027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8: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汇总表

申请2027年度超龄博导招生资格:

附件9:沈工大校发[2025]142号《沈阳工业大学超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

附件10:沈阳工业大学超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申请2027年度卓工学院博导申报表:

校内导师根据申请类型(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以及是否申请2027年招生资格填写附件3-8

附件11: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2: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13:沈阳工业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企业博士生导师基本信息汇总及招生计划申报表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