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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7日 09:1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强化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培养方案的培养环节安排,培养年限内已完成开题、还未进行中期检查的各级博士研究生和2022级硕士研究生需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培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见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分流退出处理规定》(见附件2)中关于中期检查的具体要求。

2.学院制定中期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委员、秘书、学生),务必及时提前3天、准确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按照系统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检查如时间地点更改需要及时在系统内更新

3.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学院12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总体情况》模板见附件3提交至督巡专家组邮箱:yjsdx@sut.edu.cn。

三、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中期检查报告会之前学生、导师及开题组秘书完成线上操作,中期检查报告会之后中期检查组秘书、教学秘书线上录入结果及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同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用。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中期分流暂行规定

3.中期检查总体情况模板

4.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操作说明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4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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