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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9月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年07月08日 14:38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拟申请20249月授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申请20249月授位的全体研究生,均须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由各培养学院统一下载并按照评审系统要求,将所需资料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系统。

学生提交至管理系统时间:

预答辩通过后至202472317:00

学院上传盲审平台时间:

2024720日至7月2517:00

、格式要求

1.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模版”排版,采用外审封面2022年5月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及撰写手册-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sut.edu.cn),论文格式为pdf,命名原则“10142_学号_LW”。

例如,学号202000001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生,论文命名为:10142_202000001_LW.pdf;学号202110001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生,论文命名为:10142_202110001_LW.pdf。

2.相关信息回避要求:论文中须隐去作者本人、指导教师及同课题组人员的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统一用“***”代替;

3.论文摘要等其他论文相关信息在系统中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博士必填至少3个创新点,硕士创新点无强制要求。

4.学生上传学位论文PDF文件确保图片和曲线图清晰度,避免由于图片问题影响评审结果。

、其他说明

1.必须经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环节,且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盲审环节,上传论文之前须在系统内提交“拟申请学位答辩”申请。

2.保密论文需进行脱密处理后正常送审。

3.学生提交论文后,导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审核,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规范性审核(主要审查是否回避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系统。

4.盲审采用教育部平台送审,各培养学院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评审状态。各学院要及时将盲审结果与评阅意见反馈给导师及学生,学生收到评阅意见后请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报告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督巡专家组修改论文通过分委员会检查后,学生填写《自检表》(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材料,督巡组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检查。研究生院将在本批次评审意见全部返回后,将评审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

5.答辩材料中所需评阅书由各学院统一打印。

6.若学生是非首次参加盲审,需研究生院后台处理后学生才可以在系统内再次提交盲审论文。请学院填写非首次参加盲审学生名单(附件2)公文流转至研究生院耿宁宁。首次参加盲审学生不需要填该表。

附件:

1、研究生论文送审-管理系统操作说明书

2、非首次参加盲审学生名单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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