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指南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学位工作 | 热点追踪 | 规章制度 | 政策法规 |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学位工作>>学位信息>>正文

关于申请2020年12月授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10月21日 10:0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现将拟申请2020年12月授位的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盲审范围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试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覆盖”盲审。即申请2020年12月授位的全体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电子版上交至各专业学院,由各专业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拟申请2020年12月授位的各类型研究生,具体名单同时按要求上报。

二、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上交学院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

学院上交研究生院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16:00

学位论文送审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三、论文格式要求

1.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模版”排版,采用外审封面(见学位论文模板),论文格式为pdf,命名原则:

(1)博士:“10142_专业代码_10142学号_LW/ZPB”(LW/ZPB是论文/自评表的拼音首字母,选择其一,不要更改)。

例如,学号B2012009机械工程专业博士生,上交论文与自评表命名为:

①论文:10142_080200_10142B2012009_LW;

②自评表:10142_080200_10142B2012009_ZPB。

(2)硕士:“10142_专业代码_10142学号_LW”(LW是论文的拼音首字母,不要更改)。

例如,学号201610009机械工程专业硕士生,上交论文命名为:

论文:10142_080200_10142201610009_LW;

2.相关信息回避要求:论文中须隐去作者本人、指导教师及同课题组人员的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统一用“***”代替;

3.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论文与自评表(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只需提交学位论文。

4、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送审汇总表(见附件2),需严格按照汇总表填写说明填写,避免由于格式填写不规范而无法上传。

5、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拟申请授位研究生名单(见附件3)。

四、其他说明

1.必须经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环节,且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环节。

2.保密论文请先进行脱密处理,然后再上交至各专业学院。

3.学生上交论文后,专业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进行规范性审核(主要审查是否回避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至研究生院。

4.此次盲审采用教育部平台送审,盲审结果与评阅意见返回后,研究生院将及时反馈至各专业学院,学生收到评阅意见后请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学位论文修改。

5.答辩材料中所需评阅书由各学院统一打印。

附件1:博士自评表。

附件2:送审汇总表。

附件3:拟申请授位研究生名单。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1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9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2015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Shen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 邮政编码:110870

辽ICP备0500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