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暂定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1、预计毕业名单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填写附件1,于5月27日前将2020年6月预计毕业名单(Excel及签字盖章PDF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
2、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授予学位人员资格,填写“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6月5日前将附件2(Excel及签字盖章PDF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核对补充毕业及授位数据
研究生院汇总毕业授位相关数据(含图像信息采集数据统计)于6月6日前下发,各学院组织研究生核对补充毕业及授位数据,于6月9日前反馈结果(图像信息采集材料可延长至6月15日前补充)。
4、学位论文报送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6月9日前将申请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校学位办。
文件命名格式:“学号”+“研究生姓名”+“学位论文”.pdf,例如:201510001张三学位论文.pdf。
5、学位办抽检学位论文
校学位办于6月9日-14日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包括格式审查、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意见修改情况),6月15日前反馈抽检结果,各学院根据抽检组织研究生修改论文,并于6月17日前重新提交修改后论文电子版。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2020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
7、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发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研究生院(校学位办)将于3个工作日内(预计6月23日)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档案材料制作并下发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6月18日-23日期间(具体时间另行提前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指派人员协助做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发工作,主要包括:证书照片审核及粘贴、证书盖章和相关材料领取,同时组织好证书发放和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8、纸质版材料
授予学位相关材料及学生个人档案材料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整理归档和提交,按档案馆要求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需于6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校学位办),其中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
二、具体要求
1、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提交具体截止时间均指当天上午10:30前,受疫情影响,相关时间安排已压缩至最短,为避免影响全校工作进度,超过截止时间后无法补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研究生培养学院要仔细阅读各项数据的填报说明,对报送的各项材料数据要认真审核,明确责任人,并承担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
3、电子版材料通过学校协同办公系统内部公文发送至研究生院王鑫。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校部304(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25496239。
附件1 预计毕业名单汇总表
附件2 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