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2018年9月28日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经过公示后,如无异议,可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本次学位证书和在学档案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本人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可参考附件1);
2. 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代领委托书(见附件2);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证书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
注:相关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办理。
二、时间安排
1. 领取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 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中央校区校部304室)。
三、其他事宜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024-25496241(崔老师)、024-25496239(王老师)。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