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学位论文答辩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是一项严肃的学术活动,各专业学院及参加答辩相关人员要予以充分重视。
2、答辩前专业学院应在指定区域或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学位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学生及论文题目等信息(涉密论文除外),答辩过程中做好影像记录,答辩后做好整理存档工作。
3、合理安排和布置答辩场所,提前布置好桌椅、条幅、桌牌、电脑、投影等设施,确保答辩场所宽敞、严肃、整洁,有学术氛围,同时可满足其他教师和学生旁听答辩的需要。
4、答辩场所内保持肃静,禁止抽烟、大声喧哗及接打电话,建议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参加答辩人员着装整洁、严肃,礼仪得体。
5、参加答辩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答辩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如临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答辩会的,必须及时通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决定是否对成员进行更换,以及决定答辩会是否正常进行;成员如有紧急事项中途离开答辩会场,必须向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答辩小组组长请示,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6、答辩人员出场顺序,要有明确的编排规则,否则应征得所有答辩者的同意。答辩人报告答辩内容时,答辩会场应保持肃静,答辩委员会(小组)成员应认真听取答辩者的陈述。
7、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合理地控制答辩时间,避免过分缩短和延长规定的答辩时间,更不能随意缩短规定给答辩者的陈述和回答问题时间。
8、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列席人员就答辩相关问题提问时,应公平对待每个答辩者,提出的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考核目的,不有意为难答辩者。对答辩过程中,答辩者如果对答辩评议结果提出异议,或有其他合理要求,答辩委员会应给予明确的答复。
9、在讨论确定答辩结论时,答辩委员会成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不掺杂任何个人恩怨;答辩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做出结论;书面结论要严肃、规范;成员签字要现场进行,不得代签。答辩委员会成员对答辩结论存在严重争议而无法做出决议时,答辩委员会主席有权做出重新答辩的决定。
10、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见附件。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