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对2016年10月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可申请本次授位的研究生范围
1、2010级-2013级博士研究生;
2、2013级延期答辩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2011级-2012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在职研究生)。
二、总体时间要求
1、为了保证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序进行,请各学院在学校总体时间节点内安排本学院工作。
2、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总体时间要求:
1)报送答辩名单(电子版与纸质版):2016年9月1日前
2)办理博士论文评阅审批: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2日
3)系统上传学位论文时间: 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4日
4)学位论文盲审送审时间: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7日
5)建议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2016年9月25日-2016年10月7日
6)上报材料至校学位办时间:2016年10月10日前
3、2012级博士参加本次授位须在8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上报学位材料时间参照上述要求。
三、答辩费用办理
1、统招硕士研究生答辩费用:由各培养单位与财务处沟通办理;
2、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答辩费用:由研究生院负责审批。答辩费用审批由答辩秘书办理,办理时请携带相关经费本和纸质版酬金表,并提前公文流转答辩酬金表电子版至研究生院-武开男。酬金表电子版格式为excel,命名方式:学号姓名答辩酬金表。
四、其他事宜
1、研究生答辩工作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进行,“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2、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学费由专业学院负责审查,请各学院在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时认真审核学生缴费情况;
3、硕(博)士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管理中查看及下载;
4、盲审用学位论文须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5、保密论文不上传论文至“研究生论文评审系统”,提交纸质版论文单独送审。各学院在报送答辩名单时请注明是否有保密论文,并提供保密申请表;
6、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王老师25496239,武老师25496241。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