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0月20日获得工程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经过公示后,如无异议,可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本次学位证书和在学档案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本人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可参考附件格式);
2、他人代领学位证书及档案须提供:
1)代领委托书;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证书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提档介绍信;
注:相关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办理。
二、时间安排
1、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1日9:00-11:30
2、领取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校部304)。
三、其他事宜
1、委托书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管理中下载,网址http://yjsxy.sut.edu.cn/yjsy/xsglxz/1684.jhtml
2、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024-25496239(王老师)、25496241(武老师)。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