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学校研究生教育研究与评估专家组决定于近期对2017年度全校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抽查。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材料提交
1.各专业学院应在抽查前,提交中期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各类别研究生应参加中期检查学生数、实际参加中期检查学生数、学生成绩检查情况、学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不合格学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是否存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开题工作的各类研究生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报告及本学科内涵不符的情况、有无其它特殊情况及处理意见等。
2. 各专业学院统计学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填写汇总表。
已超过规定学习年限未毕业或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通知学生办理退学手续。
3.提交时间:2017年9月22日
4.提交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校部304)
二、学校检查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9月27日下午1:30——4:30;
2.地点:公共教学楼B305、B306、B307教室;
三、检查程序与内容
1.被检查单位汇报中期检查总体情况;
2.被抽查学生自述(包括论文与开题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文献查阅、学位论文整体进展、原创内容、学术论文发表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等),简明扼要说明论文实际进展情况(限10分钟内,需准备PPT);导师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到现场补充说明;
3.专家根据学生课题及自述情况进行提问;
四、其他说明
1.抽检学生名单将根据学院提交的汇总表确定,于9月25日通知专业学院;
2.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25496239王老师,25496236耿老师。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