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通知要求,对入围辽宁省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范畴的项目调整成果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4-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学校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王鑫,18904042332。
附件:辽宁省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入围项目调整公示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22级研究生核对、修改基本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自愿订购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英语(后半学期课程)教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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