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版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一、修订依据
培养方案的修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优势,反映国家发展战略对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的要求,满足辽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以研究生培养能力达成为导向,以优化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
(一)一级学科统筹修订
各专业学院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涉及多个专业学院共建的学科,由以一级学科建设牵头单位组织共同修订。
(二)能力达成原则
立足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坚持分类分层次培养,明确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促进作用,积极推进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贯通培养。
(三)优化课程体系
贯彻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坚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体系的整合、衔接,避免单纯因人设课。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设立学科基础课,依托培养方向设立专业选修课,淘汰多年未开出或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
(四)对标一流学科
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对标“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
(五)推动国际化建设
按中英文版两个版本分别修(制)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以此为基础制订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
三、修订范围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含直博生);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来华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修订内容
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科概况、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学制及学分要求、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在校学习期间学术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及授予学位基本要求等。
五、工作组织
各专业学院成立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责任教授、各学科负责人等,统一规划和协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按一级学科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涉及多学院的学科,由学科点负责单位牵头组织,其他学院参与),负责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时间安排
2020年1月9日前 下发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召开校内动员会议,出台指导性意见。
2019年1月10日前 各专业学院上报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名单。
2020年3月30日前 各专业学院(学科)深入调研、形成初稿并组织论证,上报学校。
2020年4月15日前 学校组织论证修改。
2020年4月30日前 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20年5月30日前 定稿发布,相关内容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2020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框架及模板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框架及模板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