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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辽宁省导师系统的通知

2019年09月12日 08:42  点击:[]

各专业学院及研究生导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更新辽宁省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的通知》要求,现对辽宁省研究生指导教师综合评价与分析系统(以下简称导师系统)内导师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各专业学院组织本学院所有通过2019年度导师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导师登录导师系统完善相关信息,按系统要求删除过期信息、添加最新信息。

一、工作程序

1、导师学科确定

各专业学院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与学科关系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表内每位导师只填写一个主学科(学术学位)和一个主类别(专业学位)。“导师类别”中“博导”指该导师在主学科内仅具备博士招生资格,“博硕导”指在主学科内同时具有博士和硕士招生资格,“硕导”指在主学科内仅具有硕士招生资格;“主学科培养方向”仅填写导师在主学科内最主要的一个培养方向;“主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按照2020年招生相关类别分类方法,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填写具体领域,其它类填写具体专业学位类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校内导师填写人事关系所属学院,校外导师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属工作单位全称;“工作状态”填写“在岗”(2019年度具有资格)和“停招”(正在指导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且尚未退休)。

2、专业学院更新导师系统

各专业学院管理员(教学秘书)登陆导师系统,维护系统内导师名单,删除已退休或不具备2019年度导师资格且无在读学生人员同时删除其相关科研成果等信息,同时补充具备导师资格人员名单。新增导师工号,可到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查询。

各专业学院管理员修改补充研究生情况,系统内仅填写2016-2019级研究生名单,其中2016级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学生学籍状态,补充2019级学生名单。

3、导师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

导师登陆系统,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

4、专业学院审核

专业学院对导师的基本信息和科研信息进行审核,组织导师修改完善。

5、学校审核

学校研究生院对导师系统内相关信息进行抽查审核。

二、工作要求

1、辽宁省导师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既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常规工作,也是重点工作之一,各专业学院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导师系统信息将与辽宁省招生计划、论文评优和抽检工作等相挂钩。

2、导师认真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工作,误报、漏报将直接影响下年度招生资格审核;专业学院做好审核工作,学校将根据教育厅抽查反馈结果对下年度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时间安排

1、各专业学院于9月18日前,完成导师系统内相关信息更新,同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与学科关系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2、导师于9月23日前登陆导师系统,完成系统内相关信息的更新。

3、专业学院于9月26日前完成系统内信息审核工作。


附件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与学科关系汇总表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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