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现就我校研究生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所有具有学籍包含休学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年3月6日15:00前组织学生完成。
三、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及操作方法见附件。
如要求核准的项目有问题请及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未做要求的项目无需核准和填报。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