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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08:39  点击:[]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激发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表彰先进,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2018年度“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参照《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1)中相关规定执行。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 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参照《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见附件2)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

“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各一级学科博士点培养单位限报2人,非博士点单位限报1人;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各培养单位限报1人,研究生院限报1人。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充分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负责,周密安排,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好推荐工作。

四、时间要求

11月12—11月16日,各单位组织推荐工作;

11月1614:00,推荐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11月19-11月23日,学校组织相应评选工作并公示。

五、材料报送

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申报表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研究生院崔忠平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

3.沈阳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4.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1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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