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现开始2018/2019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简为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工作,本次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仍采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审核。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审查方式
1.硕士生导师、副导师的遴选条件及程序见《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大校发[2017]72号)。
2.导师申请
现任硕士生导师和校内新增硕士生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如实填写更新完善“教师信息”相关内容(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点击“导师资格申请”,选择2018年,点击“添加”,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学历类型选择硕士研究生,然后直接选择一级学科和研究方向(切勿漏选),下一步后点击硕导资格申请即可。如需要删除,直接点击记录条,呈红色后,删除。
原则上只在某一级学科下申请硕士生导师,如特殊情况可跨一级学科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但须向该学科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并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跨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
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含专业学位硕士企业(实践)导师)资格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
申请硕士生副导师资格人员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本学科硕士生副导师资格审查表”。
3.学院审核
学院按照《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审核申请人信息是否符合硕士生导师条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导师遴选”内勾选记录“审核”,全部审核完毕后,点击“同步导师资格审查”即可将名单同步至“导师资格审查”内,在此页面进行审核即可将名单导入“导师计划管理”。
二、具体要求
1.各相关学院须做好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企业(实践)导师遴选与聘任工作。原有外聘企业(实践)导师,本年度继续聘任,不需填写申请表,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后汇总。
2.各专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汇总本年度导师后,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汇总表”,并对遴选和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3、“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专业学院公章,上报研究生院培养科(校部304),电子版公文流转至研究生院崔忠平。
三、时间要求
1、导师申请:2018年5月21日前(包括系统内申请和向专业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8年5月23日前
3、结果公示:2018年5月23日-25日
4、汇总上报:2018年5月24日上午10点
附件
1.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跨学科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内跨学科正导)
2.沈阳工业大学校外专家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外人员)
3.沈阳工业大学校内教师申请硕士生副导师资格审查表(校内副导)
4.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5.《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