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强的基础研究或选择应用研究前沿的课题,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育更多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面向全校研究生启动申报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育基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我校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均可参与培育基金申报。
二、申报名额:
各专业学院硕士生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可申报总数的5%,博士生可适当放宽,学校从中选出10—15个项目进行资助。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所属专业学院;
2.专业学院对本学院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4.研究生院院长审定;
5.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以校发文件形式公布。
四、申报时间要求
各专业学院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本学院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人:武开男;联系电话:25496241。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
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请表汇总表
附件3: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