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获奖名单的通知》(辽教函[2018]161号),经学校申报,辽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我校推荐的10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全部获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量都在辽宁省位列前茅。
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研究生类)的设立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旨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2018年度,共评选项目190项,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80项。
此次评选活动为辽宁省首次开展研究生教育成果评奖,学校高度重视成果的评选推荐工作,在接到评选通知后,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积极组织专家论证指导,在半个月内完成了成果的申报推荐工作。
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获奖成果的宣传推广和示范应用,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探索,大力倡导理论与实践创新,进一步开拓思路、凝聚智慧、凝练成果,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