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全部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填写。
2. 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甲方盖章单位完全一致,录取年级及入学日期填写录取当年的年份,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拟录取信息填写(中文,无需填写专业代码),按照拟录取学习方式在(全日制/非全日制)处打“√”勾选。
3. 学费标准及学制参照录取当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填写。
4. 学费支付方按照实际情况在(甲方/丙方)处打“√”勾选。
5. 协议填写完毕,考生本人在丙方签字处手写签字并加按手印,填写下方日期;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在甲方盖章处加盖公章,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填写下方日期。
6. 完成上述操作后,考生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使用EMS(其他邮寄方式不予接收)将三份定向培养协议书邮寄至我校研招办;由研招办加盖公章后,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两份随录取通知书反馈给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