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现处于拟录取阶段,近期考生对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定向就业协议、体检等问题十分关注,现针对这些问题在此集中解答。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网上转接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已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1)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基层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院基层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包括机械工程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
(2)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党总支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校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接收纸质介绍信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未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以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沈阳工业大学xxxx学院”;我校在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党员需提供《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加盖转出党组织所属基层党委公章。我校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须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后交所在学院,请注意有效期,避免超期失效。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原则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新生团员在入学时携带团关系转接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证由团员妥善保存,要有高中转出章)等材料(团员档案材料一般应随个人档案共同邮寄或携带)。没有任何相关团员证明材料的新生,不确认团员身份。学生本人到入团所在地开具丢失证明并补办入团资料,经核查,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对于升学的应届毕业学生团员,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
三、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
报考类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详见下载专区)一式三份,并在6月8日前邮寄至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注意:
1.为了防止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邮寄丢失,请考生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其他邮寄方式不予接收。
2.定向培养协议书中,除乙方盖章及对应日期以外,其他空白处均需填写完整;如需附加条款,请在下方空白处填写。要求使用黑色水性笔手写,字迹工整,不得连笔,信息准确。
3.邮寄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研招办 王老师(收),邮编:110870,联系电话:024-25494900。
四、体检
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尽快到附近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博士研究生报考体检表》模板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体检后于6月8日前将体检表(加盖体检单位公章)或体检中心提供的报告通过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形式)邮寄至研招办,邮寄信息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