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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拟录取阶段考生关注问题的说明

2024年05月22日 16:16  点击:[]


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考工作现处于拟录取阶段,近期考生对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定向就业协议体检等问题十分关注,现针对这些问题在此集中解答。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网上转接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已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1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基层党委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院基层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包括机械工程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

2考入学院党组织是党总支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学校党委,系统内选择去向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接收纸质介绍信

1.适用范围:

转出党组织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未与辽宁省接通;

2.具体操作:

以上情况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具体去向为“沈阳工业大学xxxx学院”;我校在接收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同时,党员需提供《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加盖转出党组织所属基层党委公章。我校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须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后交所在学院,请注意有效期,避免超期失效。

二、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原则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

新生团员在入学时携带团关系转接的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证由团员妥善保存,要有高中转出章)等材料(团员档案材料一般应随个人档案共同邮寄或携带)。没有任何相关团员证明材料的新生,不确认团员身份。学生本人到入团所在地开具丢失证明并补办入团资料,经核查,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其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

对于升学的应届毕业学生团员,在录取通知书收到之前,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注意: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三、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

请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务必于6月1日前将已完成签字盖章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一式三份通过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形式)邮寄至研招办。《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模板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自行下载。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5494900

体检

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尽快到附近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博士研究生报考体检表》模板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招生工作自行下载体检后于6月1日前将体检表(加盖体检单位公章)或体检中心提供的报告通过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形式)邮寄至研招办,邮寄信息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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