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加分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填写并扫描《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相关项目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和报考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PDF原件。
二、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填写并扫描《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4)工作证明扫描件(要求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0日12时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文件命名为“2025申请享受加分项目名称(或202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准考证号+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yzb@sut.edu.cn,邮件主题为“2025加分申请(或202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准考证号+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核。未经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不享受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请考生及时准备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相关申请材料。
沈阳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