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4.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能。
5.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目录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制 | 学费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5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6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05J2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07 | 人工智能学院 | 0804J1 | 人工智能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22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804J1 | 人工智能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805J2 |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学术学位 | 5年 | 1万元/年 |
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学制 | 学费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125603 | 工业工程与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801 | 电气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9 | 生物医学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7 | 仪器仪表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5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6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7 | 人工智能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6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10 | 人工智能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8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09 |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0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25100 | 金融 | 专业学位 | 2年 | 0.8万元/年 |
025400 | 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2年 | 0.8万元/年 |
011 | 文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2 | 软件学院 | 085405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6 | MPAcc教育中心 | 125300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1.76万元/年 |
017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8 |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 085406 | 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19 | 化工装备学院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专业学位 | 2.5年 | 1.76万元/年 |
022 | 卓越工程师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05 | 软件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410 | 人工智能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085801 | 电气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0.8万元/年 |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推免生发复试通知。
四、推免复试
推免复试分为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两部分:
1.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对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复印件;
(5)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了提交上述(1)、(3)、(4)、(5)项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
(6)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7)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8)两份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教务处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时递交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学院考核
(1)考生参加复试考核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2)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外语基本能力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潜力、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等。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也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者。
4.差额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至招生学院(专业)额满为止。
5.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其他事项
1.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进行公示。推免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所学语种必须为英语。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4-25494900
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