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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4年09月27日 18:40  点击:[]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我校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4.本科所学专业应与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关,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能。

5.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目录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05J2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04J1

人工智能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22

卓越工程师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804J1

人工智能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805J2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5

1万元/

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4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05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0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7

人工智能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08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0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10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0.8万元/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2年

0.8万元/

011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12

软件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16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76万元/

01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8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5406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9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7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22

卓越工程师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05

软件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410

人工智能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085801

电气工程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

三、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按照先申请先审核原则,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推免生发复试通知。

、推免复试

推免复试分为资格审查和学院考核两部分:

1.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组织对推免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3)加盖本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复印件;

5)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申请直接攻博的推免生除了提交上述(1)、(3)、(4)、(5)项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

6沈阳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述;

7沈阳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8)两份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专家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所提供材料除成绩单按所在学校教务处规定格式外,其余均采用A4纸大小,并于复试时递交到申请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学院考核

1)考生参加复试考核由我校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复试的具体安排(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2)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具体方式详见复试通知。

复试内容:外语基本能力和专业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创新、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等。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结果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也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2)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违纪者。

4.差额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至招生学院(专业)额满为止。

5.发放待录取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给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同意被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一经考生确认后,不得更改。

、其他事项

1.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进行公示。推免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监察部门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并做调查处理。相关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所学语种必须为英语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4-25494900

沈阳工业大学纪委:024-25496002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y.s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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