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08年3月10日)

 

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将于4月初划定,根据我校考生成绩,预计我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需要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我校调剂办法和调剂原则填写调剂申请。

一、调剂办法

2008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成绩已经发布,从4月5日起考生可办理调剂手续,欢迎报考“211”院校考生和其他学校考生选择调剂我校,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功能页面,

1、 考生提交调剂申请;

2、 我校研招办在48小时内对拟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给与回复;

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调剂志愿。

3、 考生必须在我校回复后48小时内确认接受调剂;

超过48小时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考生在确认回复后7天内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确认复试选考科目和参加复试时间。

5、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13日后的每周1、3、5上午,考生可跟据个人实际情况登记复试时间,并在复试前一天或复试当天上午9点前报到。

6、 4月13日前确认调剂的考生须4月19日前参加复试完毕,4月13日后确认调剂的考生须在确认调剂后7天内参加复试完毕,过期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7、 复试完毕后当时便可知道复试结果,研招办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被录取,并现场在调剂平台对复试考生做“待录取”标记,考生也通过调剂平台现场确认“待录取”。

8、 研招办给“待录取”考生发放《沈阳工业大学拟录取调剂考生调卷函》,考生将《调卷函》送交一志愿报考院校研招办。

9、 调剂录取成功,等待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

只有确认回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方可被招生单位置“待录取”标记,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则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
二、调剂原则

1.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我校将取消该生被调剂资格;

2.申请调剂考生原则上为自筹经费;

3.欲调剂考生首先必须确认未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4.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B类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5.考生拟调入专业与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6. “法硕联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调剂确认以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时间顺序,择优确定,额满为止。

*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08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三、拟调剂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哲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理学

070104

应用数学

070205

凝聚态物理

工学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3

系统工程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81402

结构工程

081702

化学工艺

081704

应用化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管理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1

会计学

120202

企业管理

120203

旅游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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